设“劣迹名单”监管网红,这个可以有

发布时间:2024-04-27 22:37:44 来源: sp20240427

  “死者被活埋”“案件有成年人帮凶”……近日,河北邯郸初中生遇害案发生后,一些网络博主乃至粉丝量较大的网红博主发布上述不实言论,目前这些博主已被禁言。随着网络平台的快速普及,一些人追捧“流量至上”,在虚拟空间毫无顾忌,或捏造事实,或口出狂言,挑战公序良俗,扰乱网络秩序,影响极其恶劣。专家建议,网红言论过边界,应纳入劣迹名单监管。(3月26日《法治日报》)

  本来,互联网空间是许多人分享生活、传播观点、娱乐大众的平台,但一些人为了吸引流量、引起关注,选择剑走偏锋,不仅挑战公序良俗,甚至在违法的边缘线上疯狂试探。

  互联网时代,巨额流量的背后对应着巨额的经济利益。网红们成为网络时代的弄潮儿本该是好事,也能创造出一定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。但若是超越了底线、违背了共识,那“流量”经济就不是健康的经济,而是被污染的“经济”。这些乱象的客观存在,会带来极大的负面效应,一方面,其是对网络健康秩序的一种扰乱;另一方面,若是惩戒机制没有跟上,其也必然会带来不好的示范效应,让不法之徒纷纷效仿。

  网红的过界言论,其给网络空间秩序带来的冲击无法估量,那对其进行整治,便是题中应有之义。专家建议,网红言论过边界,应纳入劣迹名单监管。这样的做法,是借鉴娱乐圈监管劣迹艺人的做法,在一定程度上,具备可行性。之前,涉黄赌毒的艺人不少,劣迹艺人直接被封杀之后,其带来了极大的警示效应。如今,网红过界的言论与行为层出不穷,的确有必要建立一个劣迹名单。

  这个建议还需要配套制度的不断完善。对平台方来说,应积极主动承担自身责任,加大对劣迹网红的识别力度和处罚速度,坚决对劣迹网红说“不”;对监管部门而言,不仅要延伸监管触角,更要拓宽投诉举报渠道,让劣迹网红无处藏身,发现一个封禁一个处罚一个;对司法部门而言,也应与平台、监管部门合作,一旦劣迹网红的言论和行动涉及到违法行为,一定要依法进行严惩。只有多措并举,才能让劣迹名单监管网红的做法更好地落到实处。

  设劣迹名单监管网红,这个可以有,但要想达到理想的监管效果,仍需多方合作,形成治理合力,让劣迹网红无生存空间,营造出更加清朗的网络环境与网络氛围。 杨燕明

  (扬子晚报) 【编辑:李岩】